建筑垃圾“围城”需标本兼治
作者:管理员
发布时间:2021-05-11 10:31:39
按照中医上所说"标本兼治",其意思是指不但消除了表面的病征,而且*了引发疾病的原因。因为一种病可能有多种表征,不同的病可能有相通的表征,同一个人可能有一种以上的病,要从表征上准确判断病的本质,从现象看到本质。说白了,病征的要缓解,病原也要*。其实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,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的同时,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。建筑垃圾"围城"又何尝不是如此。
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管网以及房屋装饰产生的弃土、弃料等。一直以来,"垃圾围村"垃圾围坝""垃圾山"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并不陌生,在一些城市,填埋消纳能力不足,使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陷入两难境地。以早前报道的新闻为例:上海建筑垃圾转运至江苏、海南万泉河部分河床被倾倒建筑垃圾抬高河床等案件表明,建筑垃圾"围城"一是,对建筑垃圾管理缺乏全面有效的部署,存在"不愿管理""无力管理"等现象突出;二是,源头上没有有效消减建筑垃圾的治本之策,才让建筑垃圾管理和利用陷入了死循环。也就有了坊间所说:"垃圾靠风刮,污水靠蒸发"的戏语。
这也正如有业内人士指出:管理缺位是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首要问题。我国现行的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是2005年由原建设部颁布的。从全国角度看,这一规定颁布时间距今已经十余年,对于建筑垃圾当前发展出现的问题已经无法完全覆盖,一些条款过于"粗线条",执行效果有限。虽然,近年来,一些地方出台了建筑垃圾管理规定,但普遍存在可执行性不强、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等缺陷,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仍处于较为模糊和粗放的水平。因为,对于是谁在违规倾倒?建筑垃圾来自何方?并非是无从查证,关键是愿不愿意下大力气去管、去查,为建筑垃圾找到应该有的去处。
当然,话又说回来,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。但也并不是无解,笔者查阅相关的信息看到,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方面,德国、日本和新加坡走在前列。在德国,人们对垃圾的认识是:一旦善加利用,垃圾也是资源;在日本,对"建设副产物"的分类多达20多种,按照类别科学处理;新加坡则注重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,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。而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达20亿吨以上,且年均增速可能保持10%以上,利用率却相当的低,着实值得下一番苦功夫。
正如有*所言,疏堵结合方能一劳永逸。疏,就是给出路。大建设大发展在所难免,要建立正规的垃圾清纳场所,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、有效的处理。堵,就是要严格执法检查,增加企业或单位的违法成本,大力保护生态环境。说到底,得在建筑垃圾的治理中,应有个统一的部门牵头,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对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期间形成有效监管;得尽快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水平,主管部门须"拧成一股绳",同时应该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引导作用;得提高综合回收利用效率,从源头上让更多的建筑垃圾变废为宝,或许才能形成建筑垃圾共治、处理成果共享的局面。
一言以蔽之。建筑垃圾"围城",不仅是对资源的浪费,还会污染水、土壤和空气,若不及时制止必将后患无穷,谁也不能置身事外。愿所有的人都能认识到,比执法严厉更有效的是从我做起!